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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歐美日看齊,踐行中國工程質量新險種,卓寶優先示范

2020-10-16
卓寶科技
建筑行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是事關國計民生的產業。“百年大計,質量第一”也是建筑領域最響亮的口號之一。然而,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工程質量問題卻頻頻發生,給國家實現社會和諧發展、保護人民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阻礙。
 
 
針對工程質量問題,國家在政策上一直在推進建筑業向質量效益型轉變,近年來大力推廣應用的主要有以下3項工程質量保障制度: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工程擔保)
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負責制
工程質量保險制度
 
其中,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是對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負責制起到保障完善和風險防范的制度。
 
引入這一制度,是對傳統建筑行業質量監管體系的深入變革,保險公司的介入,對于提高工程質量水平能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真正實現“一磚一瓦,建之為民”。
 
它包含了以下三個險種:
 
 工程質量保證保險 
 
由保險公司向發包人提供的保證工程項目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1-2年)對建設工程質量缺陷履行維修義務的保險。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
 
是由保險公司向開發商提供的保證對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由于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投保建筑物損壞履行賠償義務的保險。
 工程質量責任保險
 
2016年提出,該險種可由參建單位或個人投保,保險公司承保的是責任人因工程質量缺陷造成的工程以外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民事賠償責任。這一險種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目前以設計責任保險與監理責任保險為主。
 
其中,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在國外被稱為工程職業責任保險)有助于解決五方責任主體終身負責制的風險與問題。
“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負責制”該制度的施行目的是使我國建設工程活動能夠實現行為責任具體到人、追溯落實主體責任,最終有效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相應責任主體的職業風險(如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賠償處罰……),缺乏有效的風險防范與應對方法,不僅難以令責任主體機制真正發揮作用,更容易引發負面的行業恐慌、人才流失。
 
而工程質量保證保險、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則除了落實保修責任外,還落實了工程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民事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中有一個最重要的“保證金制度”,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1~2年)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原本是5%,2017年下調至3%)。
其本應對承包人起到很好地“約束作用”,但是很多的建筑公司就直接把保證金算作了成本,契約就等于白紙。這種契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從而產生各種假冒偽劣產品,也使得各種沒有資質、沒有技能的人成了工程隊的主力軍和主力的材料,這一點也不奇怪。
 
但是,由于立法的缺位,法治基礎尚未確立(當前保險施行分自愿與強制),且當前國內的保險公司仍在探索在這一領域的保險模式,相關人才及技術亦有不足,再加上最重要的參與工程建設方,因投保所帶來的成本增加,整體反應冷淡,投保動力不足。
 
所以,盡管各地政府在大力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但效果并不太理想。
 
特別是針對開發商直接關聯到賠償責任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的推進,在10多年過程中,僅實現了在上海、廣東等試點地區的逐步落地,整體而言其在全國的應用仍處于起步狀態,距離普及仍有較大距離。
 
若將目光聚焦到工程質量的細分領域,如作為市場一直以來的投訴焦點——建筑滲漏問題,相關保險的推進更是阻力重重。
 
雖然政府早在2006年《新版建筑工程質量保險試點試行》方案中,考慮到滲漏問題突出,首次加入了開發商可選擇投保的保險期為5 年的滲漏附加險。但在推行中接受度并不高,此次試點后的近10年,我國工程質量保險的推廣在市場應用方面也幾乎屬于停滯狀態。
 
 
而從20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 歐洲、美國、 日本等先進國家就廣泛推行了建筑防水工程質量保證期制度,建筑滲漏由百分之幾十減少到百分之幾,甚至更少,效果顯著。
 
它的基本概念是:在合同約定的耐用年限內,防水工程不得出現滲漏,否則,最終責任者——總承包或施工單位不僅應無償維修,同時賠付由此造成的連帶損失。
 
根據這一強制保險制度設計,建筑一旦出現滲漏,首先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包括承擔維修費用和因滲漏造成的財產損失,然后保險公司將按出險狀況大幅調高防水工程公司保費。
 
企業出現質量事故將承擔高昂的保費和其他成本風險,在市場競爭中將明顯處于劣勢地位,所以沒有哪個企業敢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和沒有技能的工人施工,建筑滲漏發生幾率自然就降下來了。
 
 
國際社會對于工程質量保險的成功應用,是很好的借鑒經驗,但在本土化過程中,我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國家大力推廣的同時,市場也應該做出長遠判斷,在其中發揮主體作用。
 
畢竟工程保險的商業運作,本質上還是市場行為。
 
建筑工程質量的提升,建筑行業的轉型升級,還是主要依靠市場主體企業的參與促進,特別是行業中有影響力的企業,需發揮帶頭作用。
 
而這方面,深圳卓寶科技有限公司就做出了親身示范。
 
在2016《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我國首次將市場機制寫入工程質量管理地方性法規前,在2017年深圳福田區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正式試點前。
 
卓寶科技于2014年就聯手太平財險,打造了中國防水工程質量保證保險,并且選擇在莊嚴神圣的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新聞發布會,鄭重承諾:卓寶對結果負責,一旦滲漏,雙倍賠償!
 
只要客戶選擇“貼必定+涂必定”防水服務系統,在工程竣工后,若出現質量問題,達到賠償條件,客戶即可通過保險公司獲得每個風險單元的兩倍賠償(即按照滲漏點所在的風險單元面積乘以該風險單元防水工程承包單價的兩倍),以解決出現滲漏以后,發包方遭受嚴重經濟損失的后顧之憂。
 
卓寶科技還承諾:
 
? 在防水施工過程中,非卓寶科技原因造成的滲漏,由卓寶科技無條件負責維修,直至不滲漏。
? 在5年質保期內,如因卓寶科技產品質量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滲漏,卓寶科技將在第一時間進行維修,直至不滲漏,并且對滲漏點所在風險單元按承包總價進行雙倍賠償。
? 15年保修期內,如因卓寶科技產品質量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滲漏,卓寶科技將在第一時間進行維修,直至不滲漏。
? 保修期之后的維護期,卓寶科技提供免費技術咨詢服務。
 
從2014年7月至2020年6月30日,卓寶共購買保險1403份,未發生一例因滲漏導致的理賠事項。自引入保險機制六年以來,卓寶“一旦滲漏,雙倍賠償”的承諾給不少總包和甲方打了強心針,使他們在面臨諸多防水品牌時毅然選擇了卓寶。
 
 
卓寶科技是一家在防水領域耕耘20載的老牌企業了,一直在用行動貫徹“為社會奉獻不滲漏的防水工程,呵護人類詩意安居”使命,其“理想”和“情懷”亦在行動中得到了充分彰顯。
 
中國建筑工程質量的提升有很長的路要走,走好它是需要各方人員共同協作、共同努力的,愿未來有更多這樣的行業同仁,敢于承擔責任、敢于創新變革,共同鑄就中國建筑工程的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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